徐州师范大学社区学院文件
社区学院发 [2009] 6号
关于代俊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新一轮竞争上岗实施方案,经民主推荐、个人报名、竞聘演说等环节,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,聘任:
代俊红同志为院财务部副主任(聘期一年);
李娟同志为院长办公室秘书(助理级,聘期一年);
张琳同志为院长办公室秘书(助理级,聘期一年);
王翠同志为院学工部副主任(助理级,聘期一年);
郑元同志为院团委副书记(助理级,聘期一年);
孙方雁同志为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(助理级,聘期一年);
张海青同志为院教务部副主任(聘期一年);
高连峰同志为院培训中心副主任(聘期一年);
杜慧贤同志为院培训中心副主任(助理级,聘期一年);
孟洋同志为院培训中心副主任(助理级,聘期一年);
免去冯燕同志院长办公室助理级秘书职务。
二○○九年八月十七日
主题词: 职务任免 通知
主 送: 各部门、各系
徐州师范大学社区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